退換貨政策
七天鑑賞期
●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七天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之權益,七日鑑賞期屬『考慮期』並非『試用期』,商品(含贈品) 一經拆封/使用、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、或有安全衛生疑慮時,恕無法退貨。
退換貨須知
●瑕疵品、缺件、寄錯問題之退換貨處理:請於七天猶豫期內與客服聯繫,確認問題後將有專人為您處理,您不須額外負擔運費。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保持商品之完整包裝 (包含:內外包裝、發票文件、贈品等)。收到商品後超過7天,恕不接受退貨。
●猶豫期非試用期,商品需全新未開封,若商品已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退款手續。
●倉庫收到退貨商品,會先檢查商品的全新狀態以及包裝是否完整,檢查完後沒有任何異狀後,將於3-5個工作天完成
-無法受理退貨因素-
●收到商品後超過七天恕不受理。
●商品一經拆封,非重大瑕疵,恕無法受理退換貨。